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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仝翠霞 我是99年修炼大法的,在7.20后邪恶的镇压下,在当地派出所写的所谓的6条上被迫签了字。因当时学法不深,让邪恶钻了空子,通过学法,我深深的悟到,不能让邪恶牵着我走,要用正念战胜它,全盘否定它们的安排,在此向世人声明,以前所说、所想的背离大法的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加倍弥补我的一切过失,紧随师尊,走好正法的每一步。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3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0/4619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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