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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京秒

    1999年7.20上访被截回,被当地派出所以所谓“扰乱社会秩序”非法罚款200元。2000年正月十二,我和同修进京上访,在天安门广场被便衣盘问出是炼功的,被推上警车,拉到了一处关押大法弟子的地方,当时关着很多因上访被抓的修炼者。第二天被本县公安局的人押回,逼每人交“押送费”500元,而后强行搜身,把随身带的钱全部搜走,后送往看守所非法关押,期间我们多次写信反映情况:我们依照宪法上访没有罪,要求还大法清白,还师父清白。结果置之不理。因在里面炼功,犯人往我们身上一盆盆地泼冷水,后绝食抗议,还是不予解决。在非法关押期间,公安局及乡里还强行到家抄家,说是非法上访,抄走钱物。通过家人四处奔走,求人说情,被关押了37天,县公安局索要3000多元,乡索要2000元(说1000元罚款、1000元押金),还要房产抵押,才肯放人,家人被迫同意。至今所抄钱物、勒索的押金都没返还。另外,每到敏感日,不论白天黑夜上门查看,有时还叫到大队报到、签名好几天,警车24小时拉着警笛在大街小巷乱窜,使村里人心惶惶,特别是亲人们在精神上受到很大压力。在此严正声明,本人在此期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2月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1/4625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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