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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金文、李海琴 我是法轮功修炼者,1999年7.20以后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悟性不高,在邪恶势力的逼迫下,违心的向邪恶写了保证和在邪恶势力规定的六条上签了字。通过学法和阅读《明慧网》的文章,使自己悟到了这种行为是向邪恶的妥协,是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不应该有的状态,给大法抹了黑,造成了很大损失。为了对大法负责,对自己负责,因此我严正声明,以前所写的“保证”、签字和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师尊讲的三件事,精进不停,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按照师尊要求,全面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助师正法,正念正行,跟上正法进程,做一名真修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1/4625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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