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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苏锦荒、刘桃珍 为了对大法负责,对自己及众生负责,我在此严正声明:所有在邪恶迫害时,在派出所、拘留所的笔录,正念不足,用常人的办法写的所谓“保证书”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进程,纠正一切不正的,全面否定旧势力的迫害,坚定正念地清除旧的邪恶势力,走好师父安排的路,正念正行,加倍弥补、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2/4631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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