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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雅丽 近几年由于我坚持修炼法轮大法,于2000年10月18日被非法拘捕,由于平日学法不深,在劳教所受到人身及精神的摧残,违心的写了不该写的东西。为了对大法负责,对自己及众生负责,我在此严正声明,所有在邪恶迫害时在“笔录”、“判决书”上签的字、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2/4631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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