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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郭立英 我97年2月份开始修炼大法。在2003年3月份为了到北京证实法,在火车站被抓,送回单位后,在单位领导的逼迫下,违心地写了“保证书”,事后我感到心里特别难受。在以后的学法当中,认识到自己以前对学法不够重视,没学到心里去,因此在磨难中没正信正念,常人的思想观念左右了我,在当时的情况下,为了让单位领导、上级有个交代,顺应了他们的要求,写了“不去北京”的保证,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个修炼的人,没有站在法的基点上看问题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能做的事。我感到非常懊悔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本人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!在今后的修炼中深入学法,按照大法的要求做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3/4634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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