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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秀英

    我于96年9月得法,由于执著心重,2000年3月写过“不进京上访”的保证。2002年10月23日被劫持到北京派出所的洗脑班、公安分局,由于当时正念不足,竟然相信了犹大的欺骗,写了“决裂书和揭批书”。出来后,继续学法听录音,内心很痛苦,认识到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,是用泪水洗刷不掉的耻辱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凡是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、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回到正法路上来,跟老师回家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3月1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3/4634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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