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秀珍 我98年9月份得法,修炼后身心都得到了提高,知道了做人的道理,感受到师父的洪大慈悲。由于邪恶的迫害,没有从根本上认识修炼的严肃,被邪恶钻了空子,说了、做了对不起师尊的话和事,违心地写了“三书”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,辜负了师尊的慈悲救度,明白后深感痛悔。我决心在今后的修炼中严格要求自己,认真学法,按照师父安排的路去走,打破旧势力的安排,做一名堂堂正正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3/46345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