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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明特 我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,在九九年被判劳教一年,在2000年10月末,我在亲人的哭诉下,邪恶的压力下写了,“悔过书”、“决心书”等之类的东西,现在我明白了作为一个大法弟子是不应该这样做的。现在我郑重声明,我所写底一切作废,不算数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4月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21/1016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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