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莲英 99年8月份,政府强迫我们在保证书上签字。随着学法的深入,我认识到了这是修炼路上的污点,应清除,归正自己,现在特此声明:我以前签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,做一个真正正法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4/46448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