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郭青云 我66岁。我声明我以前所写的“保证”等,一切言行作废。今后,我要精进,学好大法,发正念,讲真相,救众生,完成师父让我们救度众生的使命,跟师父回家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3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4/46448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