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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淑芹

    以前因为身体不好,才走上修炼法轮功的光明大道。他教人向善,修“真善忍”,通过炼功之后,身心得到净化,思想得到提高。可是从1999年7.20后邪恶把我家看了起来,不许出门,出门打报告,把房照,身份证,录音机全部给没收。在此期间,我去北京证实大法,我们都是好人,没有人权自由,被非法抄家、关押,以至判刑罚款等等。正念不足,用常人的办法,常人之心对待,消极承受,或软弱妥协,这不是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有的状态。之所以这样,是因为有怕心、私心、常人的观念阻碍了自己正法。在劳教所期间被强化洗脑。用大法衡量自己的言行为自己做的不好深深痛悔。为了对大法负责,对自己负责,对众生负责,在此严正声明:所有在邪恶迫害时,在“笔录、判决书、决裂书、悔过书、保证书”上签的字,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我是师父的弟子,正法时期的弟子,纠正一切不正的,全面否定旧势力的迫害,坚定地清除旧的邪恶势力。走好师父安排的路。正念正行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一修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2月2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5/4652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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