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姜彩云

    我是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,因我身体有病,走向了修炼之路,身体得以康复。可是在1999年7.20开始,江犯大面积的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。就在那一天开始,我被乡政府抓去非法关押9天,受到精神上的迫害,被强迫写了“保证书”;又在99年10月13日因上访,我被派出所抓去并非法拘留15天,回到乡里又非法关押了5天,不让回家,在逼迫、恐吓下,又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并被罚款4000元;在2000年国庆节期间又被非法抓去关押了9天,每次都是失去了人身自由,不让睡觉,上厕所都有人看管,真是象管犯人一样,就在这样的上边压、家里逼,我违心的说“不炼了”,现在我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的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珍惜修炼机缘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3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5/46523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