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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静芳 在发真相材料时被抓,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半。我虽然很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但是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关键时刻还不能真正的放下自我。在劳教所的“洗脑班”里,用了人的情去想了一些问题,让恶魔钻了空子。做了大法弟子不能做、也不该做的事情。在恶警的强压与迫害下,写了所谓的“三书”。我现在严正声明,在派出所、劳教所、调遣处说的、写的一切“保证书、批判材料”(都是照它们给的抄的)一律作废、无效。我要回到真正的学法、发正念、讲真相的正法洪流中来,弥补我的罪过。坚修大法,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元月2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5/465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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