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珍姣
我去北京证法时,被邪恶非法拘留,在强迫下按了手印,不是发自内心的,现声明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4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21/101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