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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胡宝兰

    99、7.20我进京上访被截回到镇派出所,非法传讯40天,罚款100元。9月份又被派出所非法传讯15天,遭到侮辱。99年腊月初六进京上访,被抓回镇派出所,非法拘留15天,第二天被送往别处关押,一直到腊月29,丈夫被公安勒索4000元押金和饭钱,公安至今未归还。2000年一同修进京上访,我却被派出所非法抓走,打了我半个小时的耳光,一直到年底,丈夫交了饭钱和罚款1350元,我才被放出。在这100天左右期间,我多次遭到毒打和谩骂,回来后被丈夫打掉了门牙。2001、7.20我被非法抓到洗脑班,强行洗脑并交纳300元钱。在此声明:所有被逼迫写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,坚决修炼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3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6/4658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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