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许文兰 99年7.20我们夫妻二人被非法拘留15天。2000年因讲真相我们又被盐山县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共罚款800元。出来后,恶警又把我们夫妻非法关押2个月,期间又受到了非人的折磨,又交100元钱。2001年6月一天晚上恶人又要绑架丈夫,他被迫流离失所,警察把我绑架到派出所对我酷刑折磨,折磨一天后又把我非法拘留23天,勒索2000元。2001年9月的一天以郭淑成为首的三、四个恶人手持刀子强行撬开门,象土匪一样乱翻乱叫。在这里我要做一个迟发的声明,在被迫害中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声明作废。从今后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6/46587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