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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德梅

    在农历的8月13日中午,镇政府派出所的三人还有我村的一名大队委员领着进了我家,叫我们夫妻俩按手印,照相,我问这是干什么,他们说接上边的通知不做不行,我俩不配合,他们就逼着我俩做,不做他们就不走,就这样在不情愿的情况下配合了邪恶。今后我俩要依法为师,绝不能再做错了。同时加倍弥补,挽回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2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6/4658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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