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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董海芬 我由于学法不深,不能在法上认识法,曾经给大法造成重大损失,现在严正声明,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、所想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。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: 1、 99年12月份出拘留所时所签的字。 2、 2000年5月份在特务的带动下,把大法书上交派出所。 3、 2000年12月末恶警绑架我到派出所,在压力面前我说“不炼了”。 我一定要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,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3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7/4665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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