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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董海芬

    我由于学法不深,不能在法上认识法,曾经给大法造成重大损失,现在严正声明,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、所想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。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:

    1、 99年12月份出拘留所时所签的字。

    2、 2000年5月份在特务的带动下,把大法书上交派出所。

    3、 2000年12月末恶警绑架我到派出所,在压力面前我说“不炼了”。

    我一定要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,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3月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7/4665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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