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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桑义亨 2002年8月20日,我被本市“610办公室”非法拘捕,在所谓被审期间,我没有按邪恶要求骂师父、毁书、写所谓的“悔过书”等。在被拘留半个月中,我也能坚持每天默念师父经文《洪吟》,坚持每天发正念,坚持在狱中讲真相。但出狱后,在家人及亲属施压下,我思想有漏,因情太重,守不住心性,在亲人面前违心地表态,说了“不学不炼”的话,没隔几天,本街道派出所又派人逼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又出了怕心,违心地照写了。现在我通过学法,深刻认识到,这都是私心作怪,严重背离大法,对不住师父,不配做大法弟子,我感到万分内疚。特严正声明:上述我的所作作为,凡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一定要按师父的要求,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,只要有一口气,决不再向邪恶妥协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2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8/4671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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