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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京中

    本人享有《宪法》给予公民的言论自由和权利,在向世人讲明大法真相时被恶警非法拷打,无理拘捕27天,直至释放时,虽然没说、没写老师、大法不好,没说、没写不炼法轮功,但不应有任何承诺与配合,在此严正声明,本人的作为和说、写,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因素,通通作废。在这最后的正法时刻,我要紧随李老师的正法进程,助师正法,直至法正人间,把宇宙中一切邪恶除尽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3月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8/4671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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