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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颖 1998年幸得大法,使我身心受益,无以言表。没想到99年4.25,7.20以后,当权恶警强逼写“保证书”,我坚决不写。可家人害怕便替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我当时没有意识到这是个错误,依旧学法炼功,到现在才明白它的严重性。特发声明,家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挽回影响,随师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3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9/4678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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