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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岳万林 我于2002年10月15日被县警察非法绑架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两个多月,由于自己学法不扎实,承受不住,向邪恶写了“保证”,作了对师尊、对大法不敬的事,心里非常难受,现严正声明,以前所写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紧跟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9/4678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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