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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周艳芳、段桂霞 我对以前强加给我的关于“不修炼法轮功”所写的字据,严正声明一律作废。被迫交书都不对,现表示深深悔悟,以行动加以弥补,并将勇猛精进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3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9/4678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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