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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世美

    自九九年7.20法轮大法遭迫害,我始终坚持修炼,街道、单位、派出所都挂号了。但由于被邪恶破坏的假象迷惑,加上主观上自己学法不深,对正法修炼认识不足,而不是用法来严格要求自己。三年来,在邪恶的迫害下,做了不符合法的事,通过反复学法,我也认识到:他人代写“保证书”也是配合了邪恶,这不是正法修炼的觉者所为。因此,我今天以一个合法公民应有的权利,以一个大法弟子的身份郑重地宣布:以前不管是自己还是他人以我的名义写的各种“保证书”统统作废。我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修炼人。下面是我认识到的几个问题:

    1. 99年7月,被迫违心交了三本大法书。

    2. 2001年2月被公安局传讯,被逼迫违心地写“不进京上访保证”。

    3. 2002年6月,2002年12月分别被单位、街道逼迫,以隐蔽的形式由他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。

    作为大法弟子,我为此深感内疚,对不起伟大师尊的苦度,今后我要以法为师,严格要求自己,弥补过失,跟上正法进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月1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20/4683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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