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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辽宁大石桥市、李英、汪淑清、王长顺、徐政强 由于法学的不深,在警察的逼迫下,违心的写了有关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和保证书、 悔过书。在此郑重声明,凡是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加倍努力,弥补过失,跟上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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