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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毛莲香 7.22以后,支部找我谈话时,叫我写不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,我说我不知道怎么写,他告诉我说:法轮功是×教,……划清界线,等等。当时,因为有怕心,我就按他说的违心地写了保证书。另外,在压力面前,当派出所人员来找我时,说“不让炼了”等等。我也签了字按了手印。可是,现在我通过深入学法,我发自内心的觉得自己是有罪的,是纵容了邪恶,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,给大法抹了黑。 我特此严正声明,我以前所写的保证书和派出所让我签的字一律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永不变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4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22/1020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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