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孙美霞

    我在1999年7月22日因去当地政府证实大法,被非法关押期间,被迫违心地写了“三书”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,给师父抹了黑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。2000年7月份我再次证实大法被非法拘留时,我向当地派出所声明以前写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我要好好修炼。2001年4月份,市“610”让我去洗脑班,我坚决不去,他们逼我丈夫代写了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。为彻底揭穿江氏集团的谎言和其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的犯罪行为,我对我丈夫说明了他代写“保证书”是不对的,应该声明作废。他同意了我的意见。在此我郑重声明,我与我的家人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3月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21/46888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