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路金安 我是98年得法的,大法遭到迫害后,在邪恶的逼迫下,我写下了“不炼功”的字据。师父的慈悲教诲使我感到十分内疚,我给大法丢了脸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以前写的“不炼功”字据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,跟上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21/46888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