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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荣红

    99年10月上北京上访,公安部门把我关押在市看守所5个月,2000年5月中下旬去上访,他们强行关押我9天,2000年6月5日在外炼功,他们强行劳教。在不明中在刑事拘留票子上签了名,按了手印,照了像,第一次关押家人花钱给我办出来后,公安部门要我写保证,我不写,由于对法认识不深,没有制止家人替我写“保证书”。现意识到,以往无意中就配合了邪恶。今特此声明我以前所说,所写,所做以及家人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并要求国家“还师父清白”,“还大法清白”撤销对李老师的通缉,还我们合法的修炼环境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/4/12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22/1020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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