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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慕彩霞 我曾经在镇派出所和村里的逼迫下,违心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,现在郑重声明:我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坚定地走正法修炼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3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21/4688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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