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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秀芬 我是大法弟子王秀芬,我自一九九八年元月十七日得法,可到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国家就取缔"法轮功",可我们还是继续学法炼功,有一天我们几个人在道边去洪法炼功被当地派出所的人发现,就把我带回到它们的办公处,到那里它们又打又骂,叫我们写悔过书,拿着我们手按手印。现声明,以前我写的一律作废。 从今以后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,决心努力精进多学法多洪法,发挥一个大法粒子的纯正作用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.4.5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22/1020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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