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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韩丽霞

    我以法轮大法弟子的名誉郑重宣布:我2001年3月9日在XX市XX区政法委开办的所谓"法制教育学习班"上所写的"我的思想认识"作废.特别是在这个思想认识中所写的"印刷资料违法和与法轮功X教组织划清界限"的内容作废.

    我坚信法轮大法是正法,不是邪教.我要坚定修炼法轮大法,一修到底.无论在任何情况下,我都是一名堂堂正正的法轮大法弟子,维护大法,至死不渝.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4月1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22/1020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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