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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凤云

    我94年得法。在99年7月20日以后,公安处写了一大堆话“不让炼法轮功,不让进京上访与法轮功彻底决裂”等,让我们按手印,我根本就不想按,结果自己没有守住心性,就按了手印,写了“保证书”。我是不合格的大法弟子,但我要决心做一名真修弟子,我现在严正声明:我按的手印和一些不符合大法原则的话全部作废。坚定修炼一修到底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3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1/4748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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