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全成
我80多岁了,在不公正的对待下,邪恶的警察代我写了有损大法的字。现在我郑重声明:我不承认这一切,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,做一个好人中的好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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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1/474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