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永兰
由于自己人生的执著没有放下,在旧势力的高压下,曾在单位违心的写过“悔过书、保证书”这类的东西,在此我郑重声明:我所写的“三书”一律无效。我决心坚修大法,金刚不动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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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2/475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