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武新梅
在高压下强迫写的“保证书”和违心的不符合法的言行,包括家人、单位、所说所写的不符合法的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3年4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2/475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