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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石鲁文

    我于2002年元旦进京上访,在天安门广场高呼“法轮大法好!”,被邪恶非法抓捕。单位及当地派出所把我送到“严管洗脑班”,继而送到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23天。我在这段时间心性不稳定,顺水推舟似的顺应了旧势力的安排,在一些问题上把握得非常不好,没有真正站在法上,配合邪恶做了一些背离大法的事,包括按手印、签名等,给大法抹了黑。这样做我当时是很不情愿的,当时正念不足,没有发挥出大法弟子的正念威力,这是不正确的。当我最后重新审定自己犯下的严重错误,纯净自己的心态,心里对师父说:“师父,我知道这样做错了,这里不是我呆的地方,我要尽快走出去,讲清真相,救度众生。”时,很快,三天之内,我被家人领走,但家人被迫交了“保证金”15000元。我特此声明我在非法刑事拘留期间,所做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勇猛精进,跟上正法进程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3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3/4763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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