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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兰香 我有幸修炼法轮大法,得法后身心受益,深知法轮大法教人向善,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。1999年7月20日以后,我没有保护好大法书,让别人给毁了,深感痛悔,我对不起师父,我决心以后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一修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3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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