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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俊英 我在1999年10月份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话,和在1999~2000年期间家里人代我写的什么“保证书”,声明全部作废。我一定要跟师父一修到底,跟上正法进程,按照师父讲的三件事去做,学好法,多发正念,多讲真相,一定不辜负师父的慈悲普度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4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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