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毕秀娥、肖秀英、余绍奇
我因为迫于邪恶对我及家人的迫害,一时不坚定,在“保证书”上写了违心得话,现在特宣布作废。今后我一定坚修大法直至圆满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3年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4/476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