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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春爱、金宝珠 我们曾在街道办事处拿来的所谓不练功的保证书上签了名,现在我们声明该签名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4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23/1021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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