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文
我过去在邪恶压力下,在单位、公安局、看守所所写的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全部作废。从此跟随师父证实大法、维护大法,跟上正法进程,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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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3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5/4778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