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桂华
我在劳教所被迫害时,在强迫下写的“三书”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特此声明作废!坚定正法修炼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少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3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5/4778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