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卢桂珍
在99年8月份,我被江氏集团强迫写了“悔过书”,并不是我发自内心的东西,现严正声明作废。坚修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3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5/4778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