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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程淑兰 我45岁,因为身体不太好,修炼法轮功,通过炼功,身心都得到了健康,但是从1999年7月22日以后,我被公社、大队监控,没收身份证、电视机,被罚款,于是我就去北京上访,善意地说明我们炼功的好处,对国家,对人民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。可是没想到却遭到在看守所被无故关押70多天,释放后被罚款1000元,6月份又无故被抓到公社,罚款300元,无奈我又去北京上访,又被强行关押,在关押期间被强行灌食,插大管,强行打针,被非法劳教一年。最后村上又罚款4000元,并且我没有了人身自由的权利。在劳教所我写了“决裂书”,现在我声明,我炼功没有错,炼功能做好人,做好人是对的,所以我严正声明,以前我所讲的“不炼功”一律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从现在开始我要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,要彻底揭穿邪恶迫害炼功人的罪行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3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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