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爱萍
我在劳教所期间,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中,一时因正念不足,做出了不符合的事,在此严正声明,以前的做法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我要坚修大法,讲清真相,救度众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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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6/478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