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玉华
我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,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要求的言行,特声明作废。另我的家人及亲朋好友(不修炼)也特地请我代他们作如上声明。坚修大法,做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3年3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7/478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