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会莲
自7.20邪恶迫害大法、大法弟子以来,我所说、所写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,在派出所、拘留所一切违心签字全部作废。讲清真相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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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7/478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