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戴季霞
我在教养院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对大法不好的事全部作废。今后我坚修大法,坚信师父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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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2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7/47874.html